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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2020年4月1日起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

  • 发布日期:2020-04-26 00:19
  •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  • 投资理财区域:江苏淮安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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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说明
湖北省住建厅:2020年4月1日起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

湖北省住建厅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内容如下:

一、2020年4月1日起,我厅直接核准的下列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:

1、建筑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电力工程、矿山工程、冶金工程、石油化工工程、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;

2、地基基础工程、起重设备安装工程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、古建筑工程、城市道路照明工程、输变电工程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,中央在鄂企业、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申请的相应二级资质;

3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、消防设施工程、防水防腐保温建筑装修装饰工程、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;

4、中央在鄂企业、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申请的桥梁工程、隧道工程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

二、对企业承诺内容进行动态核验的同时,重点对企业承诺的业绩进行核查。
三、对以虚构、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,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,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“黑名单”。

四、公告后3个月内,由我厅、相关市州住建部门派员及专家组成核查组,对企业的承诺事项进行核查。核查结束后,我厅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核查意见公示。

省住建厅告知承诺审批范围

2020年4月1日起,我厅直接核准的下列资质(不含按《关于支持我省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》要求申报资质),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:

1、建筑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电力工程、矿山工程、冶金工程、石油化工工程、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;

2、地基基础工程、起重设备安装工程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、古建筑工程、城市道路照明工程、输变电工程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,中央在鄂企业、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申请的相应二级资质;

3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、消防设施工程、防水防腐保温建筑装修装饰工程、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;

4、中央在鄂企业、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申请的桥梁工程、隧道工程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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